工作报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
——2014年2月19日在珠海市香洲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4-03-03 18:28

                                                                                                                                                     香洲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徐素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香洲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认真履行职能,能动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院荣立集体三等功,获得 “珠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民一庭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025件,审执结14177件,结案标的额45.43亿元,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97件,较好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38件3265人,审结2045件280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48人,重刑率为8.5%。积极参与创建平安香洲活动,依法惩处严重暴力犯罪。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把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放在打击的突出位置,共审结上述案件53件92人。加大对贪污、渎职等职务犯罪及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结珠海市契税征收中心工作人员受贿、南屏十二村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人员受贿等系列案。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67名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推行庭前会议制度,保障律师辩护权利,最大限度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955件,审结4734件。妥善调节婚姻家庭中的人身与财产关系,审结离婚、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822件,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30份,中央电视台对我院反家暴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依法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物业纠纷等案件1995件。妥善处理土地承包、商品房买卖、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群体性纠纷案件525件。全年受理金融借贷、买卖、保险、票据、股东权纠纷等各类商事案件3760件,审结2927件。进一步推进涉外商事审判创新,全年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03件。在审理涉台借款合同案中,经我院向最高法院申请,由台湾地方法院协助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是全市法院首例成功审结的对台司法互助案件。
    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及行政非诉审查案件413件,审结389件。妥善处理由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引发的行政纠纷,协调化解林某某申请市发改局公开水价成本依据一案。依法支持“两违”整治和旧村改建工作,成功审结17个种植户起诉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清理行为及行政赔偿案件。成立国家赔偿小组专门审理以我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自赔案件,切实保障公民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536件,执结4061件,执结标的额10.37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2.57%。加大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24名被执行人采取了边控、拘留等强制措施。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多家银行账户联动查询智能化,提升执行效率。对失信被执行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生效裁判的专项清理活动,执结积案76件,标的额达5777万元。对重大市政工程项目、改造拆迁项目开展专项集中清理活动,化解涉及海滨泳场改造项目的信访户周某某申请执行一案,成功执结夏村、横琴白沙栏系列拆迁案件,推动重点市政工程改造项目顺利开展,有效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
    二、能动延伸司法职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充分挖掘“法官进社区联络站”的平台功效,法官定期深入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协助规范社区治理,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如与香湾街道办携手调处香洲百货业主与商户租赁纠纷。响应市委扶贫开发要求,组织干警赴阳春市开展对口帮扶。积极参加我区创文志愿服务活动,接受社区统筹安排开展志愿服务,一年来我院在编干警上门入户家庭近3000户,志愿服务累计达1650个小时,参加公共引导服务累计2427小时。
    规范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把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我院量化考核指标,规范司法建议的形式,不断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一年来,我院共向政府部门、银行、律师协会、邮政速递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2份,获得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及反馈,有效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民商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一年来民商事诉讼案件调撤率达47.17%。规范诉前联调和诉调对接工作,及时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一年来,联调工作室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94件,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60件。继续推行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南湾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年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71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基层组织、专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形成调解合力,逐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
    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服务群众。完善立案窗口建设,方便群众立案,立案大厅服务窗口在工作日提前15分钟为当事人提供预约叫号服务,针对特殊人群提供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服务。充分发挥大学生法律志愿者便民服务岗的服务职能,一年来大学生志愿者共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392人次。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学校、交警大队、医院病房、戒毒所等地巡回开庭34次,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就地化解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年来共为14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累计金额63.42万元,向1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共计40.94万元。
    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值班、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制度,制定诉访分离工作流程规定,提高信访化解率,降低重复访。高度重视重大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工作预案,顺利完成信访维稳任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189件,同比下降4.7%。
打造司法公开新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公开新平台、新形式。改版升级我院门户网站,完成6个数字化法庭建设,及时发布庭审安排、诉讼指引等信息,逐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自2013年9月改版运行以来访问量已超过8000人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参观,旁听庭审,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加强法院工作与法制宣传,一年来共发表稿件274篇。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坚持教育与感化相结合,全年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1件163人,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1.91%。创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前科封存、分案审理等制度,建立全市法院首个合适成年人信息库,一年来共有41件刑事案件指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不断健全具有香洲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探索未成年人判后帮扶新举措,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扶,与大型企业探索合作建设青少年帮扶工作基地,引入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职业培训,联系辖区企业代表回访服刑未成年犯,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简易民事纠纷,全年共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31件,平均结案周期为39天。民事案件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对离婚、物业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围绕案件要素开展庭审,制作要素式裁判文书,努力提升审判效率。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5.87%,有效落实案件的繁简分流。制定执行文书送达操作规程,规范邮寄送达,提升送达效率。
    全面强化审判管理。围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活动的要求,加强审判执行各项质效指标监控,提升审判质量。开展案件质量、庭审和裁判文书的常规评查,全年共抽查案件158件,旁听庭审17次。开展全市法院系统防范虚假诉讼专项案件评查,对938件调解结案的涉房产案件进行评查。加强对投诉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重点评查工作。修订案件审批权限规定,减少审批环节,保障合议庭与独任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
    落实陪审员“倍增计划”。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数量两年内翻一番的“倍增计划”,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全年完成17名陪审员的到期补选和新增50名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我院人民陪审员将达110人,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代表性和广泛性。适用双轨排案机制,健全常态化培训,强化保障机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一年来全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4443件。2013年12月,我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并在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四、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2013年10月向区人大专题汇报我院破解“执行难”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我院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22人次,联系和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6人次,回复区人大转办涉诉信访件47件,回复率达100%。妥善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畅通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出台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的30条规定,狠抓机关作风整训和治庸问责,集中力量解决“四风”问题。扎实开展审务督查,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全院纪律作风进一步优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廉洁公正司法水平。
    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按照“秉持公正、便民利民、追求卓越、凝聚队伍、清正廉洁、彰显个性”六大文化理念,建设我院特色文化长廊、院史室、文娱室、荣誉室、图书室。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开展廉政板报评比、廉政承诺签名、初任法官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给每位干警制作廉政格言桌牌,弘扬法院廉政文化。
    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对全院干警进行全员轮训,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开展党员创先争优和职工劳动竞赛活动,在区直机关第八期明德讲堂宣传我院干警先进事迹,不断坚定队伍的理想信念。修订完善量化考核办法,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一年来,全院共有4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
    2013年,我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全院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多人少矛盾持续存在;现行的综合大楼与工作需求不相适应,审判法庭严重不足,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个别干警仍发生违纪行为,部分干警的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司法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新思想、深化改革,认真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向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改革之年,做好今年法院各项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动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核心,推动法院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我区当好珠海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从如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法院发展难题。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审判权的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畅通依法解决纠纷的渠道。拓宽参与社会管理路径,依托法官进社区联络站平台,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拓展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高度关注民生民意,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畅通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干警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各类人员,深挖队伍潜力;逐步完善常规性的培训机制,确保队伍素质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坚持廉政和纪律教育,改进工作作风,确保队伍公正廉洁文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幸福香洲”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