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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402民初1188号原告谭红梅与被告张海燕、李小虎、第三人付廷军合同纠纷一案
(2026)粤0402民初1188号原告谭红梅与被告张海燕、李小虎、第三人付廷军合同纠纷一案
作者: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8-07 17:56:16 打印 字号: | |

张海燕、李小虎、付廷军:

本院受理原告谭红梅与被告张海燕、李小虎、第三人付廷军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9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则开庭时间顺延至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第三个工作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