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快快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发香诉被告珠海快快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一、请求判令被告退还租车押金32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7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7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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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李发香诉被告珠海快快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一、请求判令被告退还租车押金32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6年9月7日15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307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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