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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32453号蔡佩輝诉蔡佩珊、蔡佩珍、蔡佩明、钟爱好、蔡见良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19:46:42 打印 字号: | |

钟爱好:

蔡佩輝蔡佩珊、蔡佩珍、蔡佩明、钟爱好、蔡见良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5年9月10日立案受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蔡佩輝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原告蔡佩輝继承位于珠海市淇澳管理区淇澳村天和街84号房产(房产价值50万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10日下午15时0在本院401审判庭由审判员朱炼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