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
李志伟诉李晓红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5年12月17日立案受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李志伟诉讼请求如下: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401审判庭由审判员张梦颖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李晓红:
李志伟诉李晓红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5年12月17日立案受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李志伟诉讼请求如下: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401审判庭由审判员张梦颖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