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恒、魏秉源:
原告朱嘉佑与被告魏恒、魏秉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6年7月27日9时30分在本院209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