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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23662号原告黄泽广与被告李豪、龚艳琼、阮晶、张瑶、罗艺漫、李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4:47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原告黄泽广与被告李豪、龚艳琼、阮晶、张瑶、罗艺漫、李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被告张瑶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一、依法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5)粤0402民初23662号之一民事裁定;二、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三、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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