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普罗米修斯视觉技术有限公司:
原告北京软硬适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普罗米修斯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粤0402民初8101号的开庭传票。
开庭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民路29号)307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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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软硬适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普罗米修斯视觉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粤0402民初8101号的开庭传票。
开庭时间为:2026年8月5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民路29号)307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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