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远:
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峥全与被告周志远、深圳市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深圳市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在期限内提出上诉。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一、撤销(2025)粤0402民初36045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胡峥全对上诉人深圳市汇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胡峥全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