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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402民初2727号原告杨广诉被告珠海市斗门区智创电子商务工作室、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送达民事裁定书公告
作者:孙敏  发布时间:2026-06-16 15:10:35 打印 字号: | |

珠海市斗门区智创电子商务工作室

本院受理原告杨广诉被告珠海市斗门区智创电子商务工作室、上海格物致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粤0402民初2727号民事裁定,裁定主要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杨广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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