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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26)粤0402民初1873号Chauvincent诉简熙宸、简海军、邓火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5 16:11:42 打印 字号: | |

邓火姐:

    Chauvincent诉简熙宸、简海军、邓火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案号(2026)粤0402民初1873号,本院已于2026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原告Chauvincent诉请如下:1、判令各被告在继承邓雄英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向原告返还非法侵占的租金、水电费、履约押金等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司法审计及有效证据核实为准);2、判令各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2026年8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401审判庭由审判员朱炼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