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德信天然气有限公司、珠海市德善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粤0402民初35707号原告北京泰观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泛融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市德信天然气有限公司、珠海市德善新能源有限公司、江门市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一案,上诉人北京泰观恒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泛融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2025)粤0402民初3570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