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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11029号原告罗后与被告方文广、珠海市港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普通合伙)、方光纯合同纠纷一案上诉公告
作者:朱锦源  发布时间:2026-06-09 17:49:17 打印 字号: | |

方光纯:

本院受理原告罗后与被告方文广、珠海市港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普通合伙)、方光纯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25)粤0402民初11029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罗后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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