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新区天澄康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鞠凯舟与被告珠海市高新区天澄康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6年7月13下午3时0分在本院104室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珠海市高新区天澄康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鞠凯舟与被告珠海市高新区天澄康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6年7月13下午3时0分在本院104室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