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军: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胡朋辉与被告李一帆、郭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48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胡朋辉撤诉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