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公 告
( 2025)粤0402民初21754、21760、22146、22188、22830号
张海清,珠海市香洲区金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意娟、方学、王爱红、黎德连、黄宁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何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