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珍:
本院受理原告王强诉被告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孙金珍、第三人官文林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402民初187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强撤诉。


孙金珍:
本院受理原告王强诉被告广西中绍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孙金珍、第三人官文林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402民初187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王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