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鼎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共大建材有限公司与珠海市鼎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562765.77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违约金145454.37元,并支付自2026年4月1日起至上述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后续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货款2562765.7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4倍计算);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为主张债权实现而产生的律师费200000元;(以上暂共计2908220.14元).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新审判大楼105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