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402刑更15号
被告人黄广明,男,1972年6月23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xxx。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6年3月31日被我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判决已经生效。
判决生效后,珠海市第二看守所于2026年4月30日以罪犯黄广明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暂不收押,建议本院对罪犯黄广明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了不予收押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作为依据。本院已依法对罪犯黄广明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案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从2026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233、2683098。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