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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402民初999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郑俊声、陈庆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8 17:34:44 打印 字号: | |

陈庆杰:

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郑俊声、陈庆杰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款共计人民币88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开庭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101审判室(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张新然独任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另行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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