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402民初14260号
河北板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小华、揭育源、珠海市新食探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伍永学、杨先桃、伍鸿成、李慧、伍鸿天诉被告揭燕飞、梁德添、河北板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刘小华、刘殿才、揭育源、珠海市新食探贸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何惠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