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粤0402刑更12号
被告人张亚林,男,1984年4月1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甘肃省会宁县xxx。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26年3月30日被我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判决已经生效。
判决生效后,珠海市第二看守所于2026年4月19日以罪犯张亚林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暂不收押,建议本院对罪犯张亚林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了不予收押通知书、疾病诊断证明书、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作为依据。本院已依法对罪犯张亚林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立案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天(从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56-2683233、2683098。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