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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粤0402民初7533、7534、7535、7537、7539、7540、7542、7543、7544、7546、7548、7549、7550、7551、7552、7553、7554、7556、7557、7559、7560、7561、7563、7564、7565、7566、7567、7568、7569、7571、7572、7573、7574、7577、7578、7579、7580、7582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徐昌等人信用卡纠纷三十八案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17:04:16 打印 字号: | |

徐昌、吴燕红、黄培微、严志利、吕飞、杨桂芝、区丽、马晓军、鲍凤蓉、梁华杰、袁海玉、李康楚、蔡楚谋、徐赛群、杨新永、高德芳、范雪珍、何晓练、蒋群雅、李淑冰、宾进程、滕德平、余进清、陈圆圆、刘利云、王彪、庞能文、吴燕行、欧金标、幸旭燕、林子龙、何敬军、郑梅丽、吴玉花、伍晋明、陈性平、李宏亮、刘波等人: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徐昌等人信用卡纠纷三十八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各案被告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各案被告公告送达各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原告在各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详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各案被告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上述案件将定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下附附表

附表:

序号

案号

被告

原告的诉讼请求

1

(2026)粤0402民初7533号

徐昌

1.判令被告徐昌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14756.49元,利息35358.19元,违约金3575.8元,合计53690.48元;

2.判令被告徐昌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3690.48元整。

2

(2026)粤0402民初7534号

吴燕红

1.判令被告吴燕红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01日的透支本金56275.64元,利息2121.95元,违约金1822.25元,分期手续费1514.3元,合计61734.14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0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61734.14元整。

3

(2026)粤0402民初7535号

黄培微

1.判令被告黄培微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01日的透支本金91166.16元,利息3717.47元,违约金2534.25元,分期手续费4482.26元,合计101900.14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0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101900.14元整。

4

(2026)粤0402民初7537号

严志利

1.判令被告严志利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21日的透支本金49323.2元,利息5175.65元,违约金3000元,分期手续费935.39元,合计58434.24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2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8434.24元整。

5

(2026)粤0402民初7539号

吕飞

1.判令被告吕飞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16日的透支本金58406.12元,利息4943.57元,违约金3000元,分期手续费979.05元,合计67328.74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67328.74元整。

6

(2026)粤0402民初7540号

杨桂芝

1.判令被告杨桂芝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12917.94元,利息38665.18元,违约金3750.78元,手续费61.6元,合计55395.5元;

2.判令被告杨桂芝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5395.5元整。

7

(2026)粤0402民初7542号

区丽

1.判令被告区丽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01日的透支本金51153.5元,利息5480.81元,违约金2746.32元,分期手续费62元,合计59442.63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0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9442.63元整。

8

(2026)粤0402民初7543号

马晓军

1.判令被告马晓军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12日的透支本金49970.65元,利息2504.4元,违约金1723.2元,分期手续费1847.02元,合计56045.27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6045.27元整。

9

(2026)粤0402民初7544号

鲍凤蓉

1.判令被告鲍凤蓉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12日的透支本金49259.66元,利息5184.43元,违约金2739.26元,分期手续费0元,合计57183.35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7183.35元整。

10

(2026)粤0402民初7546号

梁华杰

1.判令被告梁华杰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9800.19元,利息36001.31元,违约金5020.26元,手续费157.5元,合计50999.26元;

2.判令被告梁华杰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0999.26元整。

11

(2026)粤0402民初7548号

袁海玉

1.判令被告袁海玉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5日的透支本金9999.64元,利息44829.77元,滞纳金3182.91元,合计58012.32元;

2.判令被告袁海玉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6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8012.32元整。

12

(2026)粤0402民初7549号

李康楚

1.判令被告李康楚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12998.54元,利息39082.06元,违约金2405.6元,合计54486.2元;

2.判令被告李康楚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4486.2元整。

13

(2026)粤0402民初7550号

蔡楚谋

1.判令被告蔡楚谋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4日的透支本金9719.71元,利息40588.54元,违约金1641.29元,滞纳金309.53元,合计52259.07元;

2.判令被告蔡楚谋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5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2259.07元整。

14

(2026)粤0402民初7551号

徐赛群

1.判令被告徐赛群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9516.8元,利息40031.03元,违约金1775.81元,滞纳金1057.84元,合计52385.48元;

2.判令被告徐赛群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2385.48元整。

15

(2026)粤0402民初7552号

杨新永

1.判令被告杨新永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9979.65元,利息41868.3元,违约金2164.44元,滞纳金787.13元,合计54799.52元;

2.判令被告杨新永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4799.52元整。

16

(2026)粤0402民初7553号

高德芳

1.判令被告高德芳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31日的透支本金24014.87元,利息4717.17元,违约金1141.38元,手续费1197.86元,合计31071.28元;

2.判令被告高德芳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1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31071.28元整。

17

(2026)粤0402民初7554号

范雪珍

1.判令被告范雪珍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9630.07元,利息43681.63元,滞纳金2375.88元,合计55687.58元;

2.判令被告范雪珍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5687.58元整。

18

(2026)粤0402民初7556号

何晓练

1.判令被告何晓练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24日的透支本金47090.37元,利息4592.45元,违约金2826.96元,分期手续费1150.74元,合计55660.52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5660.52元整。

19

(2026)粤0402民初7557号

蒋群雅

1.判令被告蒋群雅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0月12日的透支本金79664.48元,利息5649.58元,违约金0元,分期手续费1776.75元,合计87090.81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0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87090.81元整。

20

(2026)粤0402民初7559号

李淑冰

1.判令被告李淑冰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8日的透支本金9525.68元,利息42786.57元,滞纳金3180.03元,合计55492.28元;

2.判令被告李淑冰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9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5492.28元整。

21

(2026)粤0402民初7560号

宾进程

1.判令被告宾进程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12日的透支本金48702.56元,利息2552.65元,违约金2500元,分期手续费1083.36元,合计54838.57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4838.57元整。

22

(2026)粤0402民初7561号

滕德平

1.判令被告滕德平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9767.55元,利息46457.2元,滞纳金3444.39元,合计59669.14元;

2.判令被告滕德平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9669.14元整。

23

(2026)粤0402民初7563号

余进清

1.判令被告余进清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12898.66元,利息37243.22元,违约金1807.99元,合计51949.87元;

2.判令被告余进清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1949.87元整。

24

(2026)粤0402民初7564号

陈圆圆

1.判令被告陈圆圆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6036.68元,利息41015.56元,违约金5000元,手续费434.7元,合计52486.94元;

2.判令被告陈圆圆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2486.94元整。

25

(2026)粤0402民初7565号

刘利云

1.判令被告刘利云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9949.18元,利息47195.46元,滞纳金3938.48元,合计61083.12元;

2.判令被告刘利云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61083.12元整。

26

(2026)粤0402民初7566号

王彪

1.判令被告王彪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81943.89元,利息14624.34元,违约金2777.04元,手续费2709.68元,合计102054.95元;

2.判令被告王彪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102054.95元整。

27

(2026)粤0402民初7567号

庞能文

1.判令被告庞能文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25日的透支本金7130.23元,利息41076.99元,违约金5500元,滞纳金3763.34元,合计57470.56元;

2.判令被告庞能文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26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7470.56元整。

28

(2026)粤0402民初7568号

吴燕行

1.判令被告吴燕行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8日的透支本金9863.07元,利息52483.5元,违约金6000元,滞纳金6935.08元,合计75281.65元;

2.判令被告吴燕行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9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75281.65元整。

29

(2026)粤0402民初7569号

欧金标

1.判令被告欧金标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6日的透支本金9752.23元,利息43863.34元,滞纳金2816.03元,合计56431.6元;

2.判令被告欧金标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7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6431.6元整。

30

(2026)粤0402民初7571号

幸旭燕

1.判令被告幸旭燕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7日的透支本金9968.76元,利息44814.94元,滞纳金2440.59元,合计57224.29元;

2.判令被告幸旭燕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7224.29元整。

31

(2026)粤0402民初7572号

林子龙

1.判令被告林子龙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4987.16元,利息31219.92元,违约金11500元,滞纳金9993.26元,合计57700.34元;

2.判令被告林子龙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7700.34元整。

32

(2026)粤0402民初7573号

何敬军

1.判令被告何敬军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10945.51元,利息44116.75元,违约金1066.76元,滞纳金171.78元,合计56300.8元;

2.判令被告何敬军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6300.8元整。

33

(2026)粤0402民初7574号

郑梅丽

1.判令被告郑梅丽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0月26日的透支本金40970.39元,利息1639.89元,违约金1994.64元,分期手续费1417.81元,合计46022.73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46022.73元整。

34

(2026)粤0402民初7577号

吴玉花

1.判令被告吴玉花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12998.64元,利息34577.18元,违约金4440.65元,合计52016.47元;

2.判令被告吴玉花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2016.47元整。

35

(2026)粤0402民初7578号

伍晋明

1.判令被告伍晋明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8896.75元,利息40348元,违约金4284.32元,滞纳金152.39元,合计53685.46元;

2.判令被告伍晋明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3685.46元整。

36

(2026)粤0402民初7579号

陈性平

1.判令被告陈性平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11月01日的透支本金109545.19元,利息6173.06元,违约金3000元,分期手续费4109.07元,合计122827.32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11月0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122827.32元整。

37

(2026)粤0402民初7580号

李宏亮

1.判令被告李宏亮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8月1日的透支本金5014.56元,利息44256.91元,滞纳金7000元,合计56271.47元;

2.判令被告李宏亮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8月2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6271.47元整。

38

(2026)粤0402民初7582号

刘波

1.判令被告刘波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2日的透支本金9945.35元,利息41432.55元,违约金2154.3元,滞纳金780.32元,合计54312.52元;2.判令被告刘波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7月13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月计收复利,违约金(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为54312.52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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