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芳:
本院受理原告王桂平诉被告刘德旭、宋小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744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20000元;二、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的利息20419元;三、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5年4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920000元为基数,按照合同成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年利率14.6%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5年12月3日为90896元);四、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赔偿律师费损失25000元;五、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7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304审判庭由审判员庞彩霞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