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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36358号原告杨洪玉与被告佛山市净亿家保洁有限公司、何兴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6-04-13 17:48:55 打印 字号: | |

佛山市净亿家保洁有限公司、何兴贞:

本院受理原告杨洪玉与被告佛山市净亿家保洁有限公司、何兴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635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被告支付2023年5-6月份工资共945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4日9时30分在本院207审判庭由审判员庞彩霞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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