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8459号原告黄家琪与被告黄碧莹、黄小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17:29:48 打印 字号: | |

黄碧莹:

    本院受理原告黄家琪与被告黄碧莹、黄小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黄家琪的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5年4月28日起计算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2951.2元),本息暂合计为:412951.2元;2.判令两被告共向原告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10000元;3.本案的受理费、担保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本院决定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新审判业务楼20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方的举证期限和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诉讼材料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