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箐美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温晓政: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万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市香洲区箐美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温晓政、成荷、王飞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成荷、王飞龙提出上诉且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被告成荷的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作出的(2025)粤0402民初370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请求依法判决将原案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王飞龙的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9日作出的(2025)粤0402民初37023号《民事裁定书》;2.请求依法判决将原案移送至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