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凤、珠海市香洲区正欣艺术文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柔华与被告杨晓凤、珠海市香洲区正欣艺术文化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 被告偿还双倍定金13600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本院定于2026年5月7日14时30分在本院309审判庭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