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马清、方文静:
本院受理原告黄洁英与被告珠海奇峰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西鑫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珠海第二分公司,第三人方泽洋、陈马清、方文静肖像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1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洁英撤回对被告山西鑫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珠海第二分公司的起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陈马清、方文静:
本院受理原告黄洁英与被告珠海奇峰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西鑫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珠海第二分公司,第三人方泽洋、陈马清、方文静肖像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1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洁英撤回对被告山西鑫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珠海第二分公司的起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