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5)粤0402民初32001号原告程惠与被告林景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
  发布时间:2026-04-23 14:53:36 打印 字号: | |

林景生:

本院受理原告程惠与被告林景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变更承办人)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押金2760元及承担原告诉讼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6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新综合审判楼202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来源: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