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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30869号原告常灿许诉被告珠海新京广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21:31:31 打印 字号: | |


珠海新京广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常灿许诉被告珠海新京广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的工资,共计62300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317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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