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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24801号本院受理原告梁家通诉被告张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7:11:36 打印 字号: | |

张烁:

受理原告梁家通诉被告张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相关材料。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材料,原告向法院诉请: 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截至2025年6月27日止尚欠的本金42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截至2025年6月27日止欠利息24698元(利息以4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30日起算,按有约定利息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304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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