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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15740号本院受理原告梁莲娣诉被告刘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4:28:17 打印 字号: | |

刘永强

本院受理原告梁莲娣诉被告刘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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