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旺平:
珠海市全兴汽车出租运输有限公司与曾旺平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粤0402民初493号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原告诉请: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定额承包任务共计58184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3997.6元。(利息计算至判决书生效为止);三、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开庭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香洲区翠民路29号)306室。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