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林、朱桂英: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方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朱文林、朱桂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15时00分,开庭地点为香洲区人民法院219室,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朱文林、朱桂英:
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方宇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朱文林、朱桂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开庭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15时00分,开庭地点为香洲区人民法院219室,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