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整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梁英与被告珠海市整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梁英的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402民初35253号民事判决;2.撤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25年9月18日签订的《协议书》;3.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返还装修定金11,430元及税金134.3元,合计11,564.3元;4.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