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方素芳诉被告珠海新明珠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支付2025年5月工资3500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209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本院受理原告方素芳诉被告珠海新明珠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支付2025年5月工资3500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209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