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永平、曾令津、黄远科、黄俊斌、谢丽玉、陈琼、苏鸿周、卢禺铭、陈慧明、陈拱如、陈秋逸、黎振名、张桂宁、杨海珠、曾敬柳、陈红兵等人: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郝永平等人信用卡纠纷十六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各案被告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各案被告公告送达各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原告在各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详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各案被告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上述案件将定于2026年6月2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下附附表
附表: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案号 | 被告 | 原告的诉讼请求 |
1 | (2026)粤0402民初5920号 | 郝永平 | 1.判令被告郝永平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99998.65元,利息12037.15元,违约金3000元,手续费0元,合计115035.8元; |
2 | (2026)粤0402民初5921号 | 曾令津 | 1.判令被告曾令津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5月1日的透支本金76576.08元,利息3082.56元,违约金2897.79元,手续费2675.59元,合计85232.02元; |
3 | (2026)粤0402民初5922号 | 黄远科 | 1.判令被告黄远科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22日的透支本金52990.88元,利息5304.44元,违约金2752.01元,手续费0元,合计61047.33元; |
4 | (2026)粤0402民初5923号 | 黄俊斌 | 1.判令被告黄俊斌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80780.4元,利息1402.86元,违约金2366.4元,手续费2568.84元,合计87118.5元; |
5 | (2026)粤0402民初5924号 | 谢丽玉 | 1.判令被告谢丽玉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9日的透支本金58421.22元,利息716.3元,违约金1853.68元,手续费1173.29元,合计62164.49元; |
6 | (2026)粤0402民初5925号 | 陈琼 | 1.判令被告陈琼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69139.86元,利息2913.4元,违约金2500元,手续费967.37元,合计75520.63元; |
7 | (2026)粤0402民初5926号 | 苏鸿周 | 1.判令被告苏鸿周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100089.94元,利息16161.68元,违约金3000.8元,手续费0元,合计119252.42元; |
8 | (2026)粤0402民初5927号 | 卢禺铭 | 1.判令被告卢禺铭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20日的透支本金49895.92元,利息234.5元,违约金927.16元,手续费2163.32元,合计53220.9元; |
9 | (2026)粤0402民初5928号 | 陈慧明 | 1.判令被告陈慧明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167773.39元,利息5770元,违约金2967.17元,手续费5453.07元,合计181963.63元; |
10 | (2026)粤0402民初5929号 | 陈拱如 | 1.判令被告陈拱如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62223.11元,利息4848.86元,违约金3000元,手续费2341.75元,合计72413.72元; |
11 | (2026)粤0402民初5930号 | 陈秋逸 | 1.判令被告陈秋逸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20日的透支本金31966.95元,利息5219.27元,违约金2849.51元,手续费660.62元,合计40696.35元; |
12 | (2026)粤0402民初5931号 | 黎振名 | 1.判令被告黎振名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7月1日的透支本金73039.37元,利息4118.39元,违约金2734.65元,手续费2249.76元,合计82142.17元; |
13 | (2026)粤0402民初5932号 | 张桂宁 | 1.判令被告张桂宁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12日的透支本金69978元,利息5797.2元,违约金2488.44元,手续费0元,合计78263.64元; |
14 | (2026)粤0402民初5934号 | 杨海珠 | 1.判令被告杨海珠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24日的透支本金99995.92元,利息9646.41元,违约金2699.05元,手续费0元,合计112341.38元; |
15 | (2026)粤0402民初5935号 | 曾敬柳 | 1.判令被告曾敬柳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5月23日的透支本金189067.61元,利息28938.64元,违约金2500元,手续费2454.25元,合计222960.5元; |
16 | (2026)粤0402民初5936号 | 陈红兵 | 1.判令被告陈红兵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25年6月20日的透支本金97339.12元,利息15773.08元,违约金3000元,手续费0元,合计116112.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