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平、蔡文杭、陈荣雪、刘史浩、邓裔芳、袁艳丽、温玉芳、廖祥元、吴金煌、郭如卿、唐伟科、欧华坚、吴强、曾桂喜、戴奕瑜、王丽艳、欧阳宏伊、刘善企、韩中姬、杜仁清等人: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告张海平等人信用卡纠纷二十案,现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各案被告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各案被告公告送达各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原告在各案中提出的诉讼请求详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各案被告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上述案件将定于2026年5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南湾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下附附表
附表: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案号 | 被告 | 原告的诉讼请求 |
1 | (2026)粤0402民初5518号 | 张海平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6月09日信用卡透支本金59065.35元,利息3054.24元、违约金2838.5元、手续费3606.98元,共计人民币68565.07元。 |
2 | (2026)粤0402民初5520号 | 蔡文杭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14日信用卡透支本金65081.94元,利息4722.94元、违约金2268.48元、手续费1491.57元,共计人民币73564.93元。 |
3 | (2026)粤0402民初5521号 | 陈荣雪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2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27878.22元,利息15531.8元、违约金1500元、手续费2317.74元,共计人民币47227.76元。 |
4 | (2026)粤0402民初5522号 | 刘史浩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8日信用卡透支本金47724.94元,利息6135.24元、违约金2801.01元、手续费1236.84元,共计人民币57898.03元。 |
5 | (2026)粤0402民初5523号 | 邓裔芳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12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0761.61元,利息14916.34元、违约金1745.59元、手续费3923.2元,共计人民币51346.74元。 |
6 | (2026)粤0402民初5524号 | 袁艳丽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48957.88元,利息5885.82元、违约金2949.27元、手续费1045.46元,共计人民币58838.43元。 |
7 | (2026)粤0402民初5525号 | 温玉芳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27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7018.83元,利息5047.41元、违约金2300.34元、手续费1254.56元,共计人民币45621.14元。 |
8 | (2026)粤0402民初5526号 | 廖祥元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26日信用卡透支本金78253.74元,利息5929.56元、违约金2711.75元、手续费4647.62元,其他费用15元,共计人民币91557.67元。 |
9 | (2026)粤0402民初5527号 | 吴金煌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8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9474.14元,利息3265.77元、违约金2828.94元、手续费1333.73元,共计人民币46902.58元。 |
10 | (2026)粤0402民初5528号 | 郭如卿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28日信用卡透支本金82019.15元,利息1012.04元、违约金2500元、手续费1655.99元,共计人民币87187.18元。 |
11 | (2026)粤0402民初5530号 | 唐伟科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12日信用卡透支本金59071.83元,利息5771.62元、违约金2686.71元、手续费1740.1元,共计人民币69270.26元。 |
12 | (2026)粤0402民初5531号 | 欧华坚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25日信用卡透支本金57969.42元,利息4969.96元、违约金0元、手续费801.64元,共计人民币63741.02元。 |
13 | (2026)粤0402民初5532号 | 吴强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4219.09元,利息2555.99元、违约金2574.88元、手续费1353.49元,共计人民币40703.45元。 |
14 | (2026)粤0402民初5535号 | 曾桂喜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12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7705.26元,利息5069.66元、违约金2703.41元、手续费1103.73元,共计人民币46582.06元。 |
15 | (2026)粤0402民初5537号 | 戴奕瑜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12日信用卡透支本金58497.17元,利息4971.81元、违约金1899.34元、手续费1820.06元,共计人民币67188.38元。 |
16 | (2026)粤0402民初5539号 | 王丽艳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52769.65元,利息5379.43元、违约金2720.77元、手续费337.48元,共计人民币61207.33元。 |
17 | (2026)粤0402民初5540号 | 欧阳宏伊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29178.66元,利息7248.94元、违约金738.04元、手续费6035.02元,共计人民币43200.66元。 |
18 | (2026)粤0402民初5541号 | 刘善企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3998.44元,利息3445.34元、违约金2562.97元、手续费1008.78元,共计人民币41015.53元。 |
19 | (2026)粤0402民初5542号 | 韩中姬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01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9915.08元,利息2803.07元、违约金2500元、手续费675.09元,共计人民币45893.24元。 |
20 | (2026)粤0402民初5543号 | 杜仁清 |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计至2025年05月12日信用卡透支本金34054.47元,利息3561.2元、违约金2320.72元、手续费297.63元,共计人民币40234.02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