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5)粤0402民初25501号原告方金水诉被告邓志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6-04-02 17:50:49 打印 字号: | |

邓志彦:

本院受理原告方金水诉被告邓志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送达(2025)粤0402民初25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来源: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