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善行游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邓杰森:
原告杨佩佩与被告广东善行游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邓杰森、杨佩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粤0402民初133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杨佩佩诉讼请求如下:
一、请求确认原告不是被告广东善行游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不具有广东善行游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和监事身份;二、请求判令被告广东善行游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邓杰森邓杰森协助原告至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涤除原告作为被告公司股东、监事的登记信息;香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
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
本院定于2026年5月12日14时30分在新审判业务楼307审判庭,由审判员王天皓独任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