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
原告叶植飘与被告广东致敬经典资源整合有限公司、蔡斌、李国华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叶植飘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30元,由原告叶植飘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李国华:
原告叶植飘与被告广东致敬经典资源整合有限公司、蔡斌、李国华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叶植飘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330元,由原告叶植飘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