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402民初20017号
周杰:
本院受理原告吴云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资料、证据、开庭传票。并定于2026年4月28日10时30分在本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则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402民初20017号
周杰:
本院受理原告吴云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资料、证据、开庭传票。并定于2026年4月28日10时30分在本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则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