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婷婷:
关于原告唐文涛与被告臧鑫磊、齐婷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撤销二被告于2023年8月21日在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具体指:第二项第2款“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①珠海市香州区九洲大道2123号4栋2303室②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2123号1-7栋地下室B455车位③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丰源街58号栋C栋602室④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丰源街58号栋C栋603室哈尔滨市道外区靖宇街于217号正阳北小区2栋1单位802室③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333号A栋4单位17层1号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现变更的一切手续”。以上房产估值约600万元,其中①③号房产现有银行贷款688万元。原告债权金额截至2025年10月8日为100万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定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新审判大楼10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