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402民初29800号
李小明、第三人广东勋爵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远波:
原告广东润盛达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小明、顾正伟、第三人广东勋爵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远波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粤0402民初29800号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2025)粤0402民初2980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顾正伟的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