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艺漫、李豪、阮晶:
本院受理原告黄泽广与被告李博、罗艺漫、李豪、阮晶、龚艳琼、张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被告罗艺漫、李豪、阮晶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366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豪以认缴出资额900万元为限、龚艳琼以认缴出资额60万元为限、阮晶以认缴出资额40万元为限立即偿还原告的本金300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豪、龚艳琼、阮晶支付原告利息1,419,83元(以本金3,000,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从2022年1月28日起计至清偿全部本息止,现暂计至2025年6月15日为1217天);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张瑶以认缴出资额30万元为限、罗艺漫以认缴出资额10万元为限对李豪、龚艳琼、阮晶三被告在其认缴出资额内不能清偿的上述本息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4、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博对三被告即李豪、龚艳琼、阮晶在各自认缴出资额内不能清偿原告的本息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本案诉讼费、诉讼责任保险费由六被告依法承担。(本案诉讼标的金额合计:4,419,833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5月22日15时在新审判业务楼104审判庭由审判员欧绍强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