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彩珍:
本院受理原告李国胜与被告李彩珍、何永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以(2025)粤0402民初7374号案件立案受理,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但因用其它方式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费用交费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