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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402民初1526号原告蔡玉媚、蔡建华、蔡建伟、蔡建和、蔡玉娴、蔡玉爱与被告卓日红及第三人贺立芳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公告上诉
作者:珠海香洲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6-03-24 11:06:13 打印 字号: | |

贺立芳:

本院受理原告蔡玉媚、蔡建华、蔡建伟、蔡建和、蔡玉娴、蔡玉爱与被告卓日红及第三人贺立芳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卓日红的上诉状。

原告卓日红上诉请求如下:1.二审法院撤销一审的第一项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返还珠海市高新区下栅启明街21号房屋的诉讼请求;2.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来源: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