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博文:
本院受理的原告邓厅诉被告关博文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3772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6167.89元(医疗费896.29元、营养费2000元、误工费479157.14÷365×10=13127.60元、交通费14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5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305审判庭由审判员庞彩霞独任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