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
本院受理本院受理原告卞中喜与被告高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送达方式向你方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粤0402民初2954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向原告支付本金4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截至2025年7月30日尚欠利息5000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6年03月27日09:30在新审判业务103审判庭由审判员练中青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